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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米搏体育    发布时间:2024-02-26 14:09:02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80,888,98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营业范围为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深加工产品经营及贸易;稀土研发技术及咨询服务;新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销售;矿业投资;矿产品加工、综合利用及贸易。

  公司目前主要是做稀土氧化物等产品的生产运营,以及稀土研发技术、咨询服务。通过外购稀土原料等方式来进行分离加工,主流产品包括高纯的单一稀土氧化物及稀土富集物等。公司产品凭借优越的性能,大范围的应用于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晶体材料以及高端电子元器件等领域。

  公司持续推动实施技术创新与客户的真实需求相结合的、定制化供给的差异化竞争策略,按照国家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综合当期市场情况与所属分离企业技术优势等因素,合法合规指导分离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不超计划生产。公司统筹协调原料采购与产品营销售卖,各所属分离企业依据公司整体要求开展具体采购、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公司通过华泰鑫拓参股华夏纪元持有圣功寨稀土矿探矿权和肥田稀土矿探矿权的42%股权。目前,圣功寨稀土矿探矿权和肥田稀土矿探矿权办理探转采的相关工作正在推动中,报告期内未进行矿产勘探活动。为提高探转采工作效率,公司正优先开展圣功寨稀土矿探转采办理工作。现阶段,圣功寨稀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自然资源部的审查。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专业化整合工作,经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新设中国稀土集团,并将中铝集团持有的中国稀有稀土的股权,中国五矿所属企业持有的五矿稀土、五矿稀土集团的股权,以及赣州稀土及所属企业持有的南方稀土集团、赣州稀有金属交易所、中蓝稀土的股权整体划转至中国稀土集团。截止报告期末,本次划转已完成,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7,924,7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0%),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持有公司235,228,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98%),合计持有公司393,153,4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08%)。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仍为五矿稀土集团,实际控制人由中国五矿变更为中国稀土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实际控制人参与战略性重组事宜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参与战略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参与战略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关于控制股权的人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暨股东权益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关于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等公告。

  2、为更好地适应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将注册地址由“山西省运城市解州镇新建路36号”变更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5层”。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3、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中国稀土集团,为切实落实稀土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打造公司持续的品牌效应,公司将名称变更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中国稀土”。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及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4、为加强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推动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拟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收购五矿稀土集团持有的中稀湖南94.67%股权。据此,公司已与五矿稀土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收购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股权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等公告。目前,公司已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在进一步推进当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一季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下同)对另外的应收款、应收账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29,904,359.55元。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129,904,359.55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一季度合并总利润129,904,359.55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详细情况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415,636,736.99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纯利润是87,187,150.4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718,715.05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1,123,609.2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592,044.69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情况,结合自己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0,888,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235,559.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考虑公司发展和投入资金的人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企业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尽可能考虑公司发展和投入资金的人的利益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国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根据公司《高管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结合2022年度经营任务书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同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原独立董事栾政明先生和胡燕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因栾政明先生和胡燕女士已不再担任企业独立董事,将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代其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以上提案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等。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并需电线~17: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互联网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31,投票简称:“中稀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每个提案只能表决一次,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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